来源:火狐官方站点 发布时间:2024-10-24 12:46:55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真实的情况,参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学校审核检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筑设计企业,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301个,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施两万余台套、价值逾5亿余元人民币。学校拥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个,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等共建技术创新中心、联合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拥有“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遵循“用高端装备、先进的技术培养最优秀人才”的实践教学理念,围绕制造业和制造服务业打造多类型、产教融合型“教学工厂”。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4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40%,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5.43%。每个专业组群均配备外籍专家和客座教授,先后在学校工作过的百余名外籍专家中,有5名获国家友谊奖、7名获天津市海河友谊奖。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
学校硕士、本科、高职学历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9大专业组群,现有专业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23个,高职专业18个。现有在校生1.2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于本市高校前列。
当前,学校正在积极探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学校秉承“崇实求精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从始至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做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4年对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本科学年制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高职学年制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分配)。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