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首条 为了可以更好的确保河池作业学院一般专科招生作业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进步生源质量,保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招生作业的详细状况,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我校招生作业遵从“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揭露程序,德智体全面查核、归纳点评、择优选取”的准则。
第三条 校园全名是河池作业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3522),是国家教育部存案的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级院校。
第四条 我校建立招生作业领导小组,领导校园的招生作业。招生作业领导小组由院长、分担副院长及有关部门担任人组成。
第五条 河池作业学院招生作业办是校园组织和施行招生作业的常设机构,详细担任校园招生和作业的日常作业。
第七条 我院2007年一般大专的招生方案数以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方案数为准。
第八条 我校招生选取作业在国家教育部的一致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一致组织下进行,严厉履行教育部各项作业规则。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履行《一般高级校园招生体检作业辅导定见》的有关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状况确认调档份额,调档份额一般控制在招生方案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我校优先选取榜首自愿考生,若榜首自愿生源缺乏,按自愿优先选取非榜首自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关于进档考生,实施根据考生特征成果按分数级差确认选取专业的方法,一起留意相关科目成果,德智体全面查核,择优选取。当某考生一切专业自愿均不可以满意,乐意遵守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选取未满方案的专业,不肯遵守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我校关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则的加、降分方针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今后构成的特征分作为选取和组织专业的成果根据。
第十六条 依照国家规则,学生入学有必要交纳膏火、住宿费和书费等费用。依照属地化准则,我校各专业严厉按广西物价部门规则的收费规范收取学杂费。语文教育和文秘两个专业的膏火为3300元/学年,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作、机械制作与自动化、物流办理四个专业的膏火为3800/学年,其他专业为3500元/学年。
第十七条 学生完结方案内课程,成果合格,颁布国家供认的河池作业学院一般大专毕业证书和一般高级校园毕业生作业办公室签发的《一般高级校园毕业生作业报到证》。
第十八条 重生入学后,校园将在三个月内做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校园将视不一样的状况予以处理,直至撤销入学资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概撤销其入学资历。
第十九条 选取成果的发布:①寄发选取通知书;②经过电话咨询或校园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