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火狐官方站点 发布时间:2024-02-21 08:38:11
新华网福州6月24日电(记者 刘丰 通讯员 程飞)7月1日起,福建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新增118项收费项目,同时取消项目23项,61个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对福建省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作出调整。
据悉,福建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包括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两大项。调整后,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新增项目84项,最重要的包含道路设施工程、公路绿化和监控设施等;取消项目5项,即云台(镜头)控制器、带雨刷空外护罩、可变10倍变焦镜头、桥灯、沥青路面面层呈线状损坏等;提高收费标准23项,即沥青路面、波形钢板护栏和公路绿化项目等,平均提高幅度为30.10%。
普通公路方面,新增项目34项,最重要的包含波形防护栏、钢筋混凝土防撞墙、振荡标线、铁质隔离网等常见公路基础设施;取消项目18项,最重要的包含在公路上违章停放车辆、在公路上摆摊设点、桥涵渡上下游200米内挖沙取土等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以及收费站设施、行人和自行车强行过渡等目前已经不存在的项目;提高收费标准38项,最重要的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各种公路路面和公路附属设施,平均提高幅度为40.67%。
据介绍,福建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于1998年正式核定,2010年小幅调整过一次;普通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自1995年正式核定以来至今(20年)未进行过调整。修复公路所需的工程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逐年提高、赔(补)偿标准和赔(补)偿项目滞后等日渐凸显。
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普通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收入3230万元,支出4990万元,收支对抵缺口1760万元;2014年全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收入3787万元,支出4539万元,收支对抵缺口752万元,修复。
同时,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充分运用到公路建设中,许多新增加的公路设施原来没有核定过赔(补)偿标准,这些设施一旦遭受损坏,因无赔(补)偿标准可依,势必没办法得到及时合理赔(补)偿。
名词解释: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批准占用、利用、挖掘公路、使公路改线或者因某一些原因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缴纳的费用。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