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9时40分,宝应县交通运输归纳行政法令大队国省干线M下行处发现,公路用地规模内有很多修建废物,不只危及公路安全疏通,还严重影响公路通行环境。经法令人员多方查询摸排,确认该处修建废物为邻近工地卡车司机李某所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则,国省干线元的行政处分,一起要求当事人一天内将修建废物整理洁净。
本案在于部分大众爱路护路知道淡漠,法令知识匮乏,俯瞰知道这样做不道德,但为图一时之便,仍是将一车的修建废物直接倾倒在了公路用地规模内,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现已触犯了法令。经过法令人员的普法教育,以及下达的行政处分决定书,当事人知道到了法令的严肃性,也知道到维护公路和维护自然环境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规模内摆摊设点、堆积物品、倾倒废物、设置障碍、挖沟引水、使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疏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形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许影响公路疏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中止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能够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用地:指公路两边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规模的土地,公路用地是法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都不得侵吞公路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确认公路两边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季节搜狐,检查更加多